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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洗衣液奶茶”火了!“脑洞设计”引发争议,你怎么看?

苏州普法 2023-04-23

你见过奶茶
也见过洗衣液
但你见过“洗衣液奶茶”吗?

近日,某餐饮店一款
洗衣液造型的奶茶火了



餐饮店推“洗衣液奶茶”受热捧

“洗衣液奶茶”最早火爆于南京,是一家餐饮店推出的泰式奶茶产品。菜单图片显示,该饮品使用绿色外包装,有洗衣液同款的提手及瓶盖,看起来神似洗衣液。据网友介绍,这款“洗衣液奶茶”18元一桶(500ml)。

由于其包装既有新意又好玩,符合年轻人猎奇的心理,这样的营销模式也得到其他商家的效仿。此后,重庆、广东等地也有类似外形的奶茶产品出现。在淘宝,甚至有商家做起代购,一份超大杯“洗衣液奶茶”售价38元,还不包邮。


“洗衣液奶茶”
在受到关注的同时
也引发了不小的争议


有网友认为
创新也要有底线
这种奶茶包装酷似洗衣液
如果孩子误食真的洗衣液
风险又有谁来承担?


5月16日

这款“洗衣液奶茶”包装已下架


其实网友对“洗衣液奶茶”的

担忧不无道理

随着流行元素的多样化
如今很多商家“脑洞大开”
将食品和日用品的外包装进行调换
但如果不知情的人误吞
后果不堪设想!


相关案例



今年1月21日,江苏苏州。一名网友在网上购买了一款网红清洁剂,这款清洁剂的包装很像橙汁,瓶身透明,流体橙黄,还有一股浓浓的橙子香味,封面上也清楚地画着橙子。


由于包装上写的是日文,家里的老人在子女外出的情况下,误将清洁剂当成了橙汁给孩子喝下,最终孩子被紧急送往医院洗胃。





那么,类似的引人误解的包装
是否具有法律隐患呢?




学法多一点



有律师认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,同时对使用不当,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、财产安全的产品,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。


奶茶包装与洗衣液极其相似,却有可食用或不可食用之根本性区分,故依法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。消费者如果因此受到人身、财产安全方面的损害,可依法要求生产商、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
设计没有标准,但也应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。无底线的搞怪设计不值得提倡,如果被大规模应用,或将造成恶性事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障法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应当恪守社会公德,诚信经营,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;不得设定不公平、不合理的交易条件,不得强制交易。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》第十八条也规定,不得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。



你喜欢喝奶茶吗?
你觉得奶茶的“造型”重要吗?
对于这种“洗衣液”包装的奶茶
你会买账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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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来源:央视新闻、南方都市报

苏州普法(etongshuofa)综合整理发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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